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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手册

添加时间:2021-09-21 23:31   编辑:admint   浏览:

实验室安全手册

教务处制

 

序言

实验室是高校进行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对整个学校的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是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在于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师生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前,必须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掌握实验室安全操作技能,防患于未然。

本《实验室安全手册》共选编六章内容,面向全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基础教育,旨在帮助学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丰富安全知识,养成良好实验习惯,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更深层次、更具有针对性和学科特点的专业领域实验室安全教育。

本手册主要涉及我太阳成集团tyc122cc实验室存在的潜在危险环节、相应的防范要点以及简单的应急方法等内容。请在进入实验室前仔细阅读,自觉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如需了解更详细、更专业的安全知识,可查阅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书籍以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等。

限于编写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手册中有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一、实验室安全的基本要求

1、凡是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均要在任课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操作,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实验工作特点制订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张贴或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有危险性的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及技术操作要有警示标志。实验室要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3、不得乱拉电线及私自使用电热器,禁止超负荷用电,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煤气、电炉等设备烹调食物、热饭菜、取暖。下课离室前,应切断或关闭水、电及其它可燃气体阀门,并关好门窗。

4、要有仪器设备使用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等,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先经过培训,并按要求进行操作和使用仪器设备。对于特殊岗位和特种设备操作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

5、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管理,在领取、保管、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要有完整的记录,并定期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6、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准随意移动或损坏室内消防器材。实验室周围的过道、应急出口等处不准堆放物品,必须保持畅通。

7、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个人须知

1、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了解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及布局,即熟悉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疏散方法,清楚灭火器、应急冲淋及洗眼装置的使用方法和位置。铭记急救电话。

3、进行实验操作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要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使用前应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完好性等,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实验工作时必须穿符合要求的服装,并着工作服。从事化学实验时不能穿拖鞋、短裤,女士不能穿裙子,并应把长发束好。

5、实验过程中保持桌面和地板的清洁和整齐,与正在进行的实验无关的药品、仪器和杂物等不要放在实验台上。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须分类整齐摆放。

6、保持实验室地面干燥,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置实验室废弃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便于开、关电源及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的取用。

7、不在实验室内吸烟和饮食,不使用燃烧型蚊香,不允许使用电炉烧水、做饭等,不应在实验室内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8、尽量避免独自一个人做实验。实验过程中人员不得脱岗,进行危险实验时须有2人同时在场。

9、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离开实验室时,应确认实验室水、电、物品等的安全处置,并做好身体的清洁。

三、消防安全

1、防火安全须知

(1)实验室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醒目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熟知其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更新。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乙醚和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

(3)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加热易燃液体必须在水浴上或密封电热板上进行,严禁使用火焰或火炉直接加热。

(4)实验室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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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灭火方式及灭火器的使用

分类名称

燃烧特性

灭火方式

固体火灾

(A类)

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有机物质燃烧造成的火灾。

可用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液体、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B类)

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沥青和石蜡等燃烧造成的火灾。火势易随燃烧液体流动,燃烧猛烈,已发生爆炸、爆燃或喷溅,不易扑救。

可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气体火灾

(C类)

可燃烧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等燃烧的火灾,常引起爆燃或爆炸,破坏性极大,且难以扑救。

应先关闭气体输送阀门或管道,切断电源,再冷却灭火,可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金属火灾

(D类)

指可燃的活泼金属,如钾、钠、镁等燃物的火灾,多因遇湿和遇高温自燃引起的。

可用干沙式、铸铁粉末或氯化钠干粉金属火灾专用灭火器(忌用水、泡沫、水性物质,也不能用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器)。

带电火灾

(E类)

指带电设备燃烧的火灾,如配电盘、变电室、弱电设备间等的火灾

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灭火器

(禁止用水),灭火时应先断电或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

☆沙土几乎可以用于扑灭各种火灾;使用各种灭火器时,要对准火焰的根部喷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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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灭火器的种类以及使用方法

类型

外貌

使用方法

二氧化碳灭火器

轮式:一手握住喷筒把手,另一手撕掉铅封,将手轮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打开开关,二氧化碳气体即会喷出。

鸭嘴式:一手握住喷筒把手,另一手拔去保险销,将扶把上的鸭嘴压下,即可灭火。

干粉灭火器

打开保险销,一手握住喷管,对准火源,另一手拉动拉环, 即可扑灭火源。




四、用电安全

1、危害

(1)被电击会导致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2)短路有可能导致爆炸和火灾;

(3)电弧或火花会点燃引燃物品或者引燃具有爆炸性的物料;

(4)冒失地开启或操作仪器设备可能导致仪器设备的损坏,使身体受伤;

(5)电器过载会令其损坏、短路或燃烧。

2、触电事故的预防

(1)实验室用电设备线路建议加装漏电保护器。经常检查电线、插座和插头,一旦发现损坏要立即更换。

(2)非电器施工专业人员,切勿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气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要在一个电源插座上通过转换头连接过多的电器。

(3)不得擅用大功率电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系,使用专门电气线路。

(4)仪器设备开机前要先熟悉该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确认状态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

(5)电器用具要保持在清洁、干燥和状态良好的情况下使用,清理电器用具前要将电源切断,切勿带电插或连接电气线路。

(6)电炉、高压灭菌锅等高温、高压设备在运行时,一定要有人在现场照看。实验室突然停电后,停止所有的反应,切断实验室的总开关,以免突然来电时发生危险。

(7)配电室要“五防一通”:防火、防水、防漏、防雨雪、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蓄电池充电时有氢气产生,要注意通风防爆;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静电。

(8)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或接触电器用具。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

1、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

(1)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一名副校长统一领导。各学院由一名副院长主管,校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工负责指导、督促、检查。

(2)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物品保管员对采购的危险化学物品必须认真验收、分类储存。严格实行专人负责、领用登记、余量回收、定期盘点等管理规定。

(4)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5)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各类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

(6)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分管领导是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或项目负责人是危险化学物品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2、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

储存危险化学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化学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3、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

(1)学生或其他人员在使用危险化学物品之前,应由熟悉危险品性质的专业人员讲授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得接触和使用。

(2)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变质料以及使用的容器应集中收集在一起,统一处理至符合环保要求,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化学固、液废弃物。

(3)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4)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毒、防潮、防静电、降温、避雷、隔离操作等措施。

☆不能共存的一些常用化学品

名称

不能共存

醋酸

不能与铬酸、硝酸、羟基化合物、乙二醇、高氯酸、过氧化物以及高氯酸盐共存。

丙酮

不能与浓硫酸和浓硝酸的混合物共存。

乙炔

不能与铜(管)、卤素、银、汞及其化合物共存。

碱金属

不能与水、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和其他氯化烃共存。

无水氨

不能与汞、卤素、次氯酸钙和氟化烃共存。

硝酸铵

不能与酸、金属粉末、易燃液体、氯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以及细碎的有机物或易燃性化合物共存。

苯胺

不能与硝酸和过氧化氢共存。

不能与氨、乙炔、丁二烯、丁烷、氢、碳化钠、松节油以及金属细粉末共存。

活性炭

不能与次氯酸钙和所有氧化剂共存。

氯酸盐

不能与铵盐、酸、金属粉末、硫以及细碎的有机物或易燃性化合物共存。

不能与氨、乙炔、丁二烯、苯和其它石油馏分、氢、碳化钠、松节油以及金属细粉末共存。

二氧化氯

不能与氨、甲烷、磷化氢和硫化氢共存。

铬酸

不能与醋酸、萘、樟脑、甘油、松节油和其他易燃液体共存。

不能与乙炔、叠碳化物和过氧化氢共存。

氰化物

不能与酸共存。

易燃液体

不能与硝酸铵、铬酸、硝酸、过氧化氢、过氧化钠和卤素共存。

不能与氟、氯、溴、铬酸和过氧化钠共存。

过氧化氢

不能与铬、铜、铁和其他多数金属及其盐、易燃液体和其他易燃物、苯胺以及硝基甲烷共存。

硫化氢

不能与发烟硝酸和氧化性气体共存。

不能与乙炔和氨共存。

不能与乙炔、雷酸(HONC)和氮共存。

硝酸

不能与醋酸、硝酸、氢氰酸、苯胺、碳、硫化氢以及那些易于硝酸化的液体、气体和其他物质共存。

不能与油、脂肪、氢和易燃性液体、气体和固体共存。

乙二酸

不能与银和汞共存。

高氯酸

不能与酸酐、铋及其合金、酒精、纸、木材和其他有机材料共存。

五氧化二磷

不能与水共存。

高锰酸钾

不能与甘油、乙二醇、苯甲醛和硫酸共存。

不能与乙炔、乙二酸、酒石酸和铵类化合物共存。

不能与四氯化碳、二氧化碳和水共存。

叠氮化钠

不能与铅、铜和其他金属共存。这种化合物通常用做防腐剂,但能够与金属形成不稳定的易爆炸化合物。如果沉积在洗涤槽下 面,那么在水管工人作业时, 遇到金属圈和金属管就可能引起爆炸。

过氧化钠

不能与任何可氧化的物质共存。例如甲醛、冰醋酸、酸酐、苯甲醛、二氧化碳、甘油、乙酸乙酯和 α-呋喃甲醛等。

硫酸

不能与氯酸盐、高氯酸盐、高锰酸盐和水共存。

六、设备安全

1、压力容器使用安全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在使用压力容器之前,应首先得到设备负责人的许可;确认该压力容器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启用长期停用的压力容器必须首先经过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并且合格后才能使用;经过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培训并考试合格;严格按照压力容器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现象或有不正常声音,立即停机,并通知设备负责人。

2、机械加工设备

在机械加工设备的运行过程中,易造成切割、被夹、被卷等意外

事故。对于冲剪机械、刨床、圆盘锯、堆高机、研磨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应有护罩、套筒等安全防护设备。对车床、滚齿机械等高度超过作业人员身高的机械,应设置适当高度的工作台。佩戴必要的防护器具(工作服和工作手套),束缚好宽松的衣物和头发,不得佩戴长项链,不得穿拖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加热设备

加热设备包括:明火电炉、电阻炉、恒温箱、干燥箱、水浴锅、电热枪、电吹风等。使用加热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岗;使用完毕,应立即断开电源。加热、产热仪器设备须放置在阻燃的、稳固的实验台或地面上,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或杂物。禁止用电热设备烘烤溶剂、油品、塑料筐等易燃、可燃挥发物。若加热时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放在通风柜中进行。应在断电的情况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热的物品。实验室不允许使用明火电炉。使用管式电炉时,应确保导线与加热棒接触良好;含有水分的气体应先经过干燥后,方能通入炉内。使用恒温水浴锅时应避免干烧,注意不要将水溅到电器盒里。使用电热枪时,不可对着人体的任何部位。使用电吹风和电热枪后,需进行自然冷却,不得阻塞或覆盖其出风口和入风口。

4、冰箱

冰箱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处,周围不得有热源、易燃易爆品、气瓶

等,且保证一定的散热空间。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冰箱应粘贴警示标志;冰箱内各药品须粘贴标签,并定期清理。危险化学品须贮存在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存放易挥发有机试剂的容器必须加盖密封,避免试剂挥发至箱体内积聚。存放强酸强碱及腐蚀性的物品必须选择耐腐蚀的容器,并且存放于托盘内。存放在冰箱内的试剂瓶、烧瓶等重心较高的容器应加以固定,防止因开关冰箱门时造成倒伏或破裂。食品、饮料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冰箱内。若冰箱停止工作,必须及时转移化学药品并妥善存放。

5、高速离心机

高速离心机必须安放在平稳、坚固的台面上。启动之前要扣紧盖

子。离心管安放要间隔均匀,确保平衡。确保分离开关工作正常,不能在未切断电源时打开离心机盖子。

6、通风柜

通风柜内及其下方的柜子不能存放化学品。使用前,检查通风柜内的抽风系统和其他功能是否运作正常。应在距离通风柜内至少15cm的地方进行操作;操作时应尽量减少在通风柜内以及调节门前进行大幅度动作,减少实验室内人员移动。切勿储存会伸出柜外或妨碍玻璃视窗开合或者会阻挡导流板下方开口处的物品或设备。切勿用物件阻挡通风柜口和柜内后方的排气槽;确需在柜内储放必要物品时,应将其垫高置于左右侧边上,同通风柜台面隔空,以使气流能从其下方通过,且远离污染产生源。切勿把纸张或较轻的物件堵塞于排气出口处。进行实验时,人员头部以及上半身绝不可伸进通风柜内;操作人员应将玻璃视窗调节至手肘处,使胸部以上受玻璃视窗所屏护。人员不操作时,应确保玻璃视窗处于关闭状态。若发生故障,切勿进行实验,应立即关闭柜门并联系维修人员检修。定期检测通风柜的抽风能力,保持其通风效果。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彻底清理工作台和仪器。对于被污染的通风柜应挂上明显的警示牌,并告知其他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附:实验室常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附:常见警示标志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联系方式

■ 常用报警电话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医疗急救: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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